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执行校院党委、行政的决定,负责拟订和实施学院学生工作和人民武装的各项意见和措施,组织开展学生工作的交流与研究。
2.负责制定学生管理规章制度、年度学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做好学生思想动态调研,有针对性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法制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安全教育等。
3.负责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以及“学工在线”平台建设、运行等工作。
4.负责学生工作队伍(辅导员、班主任等)建设工作,制定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做好辅导员、班主任的选配、培养、考核、聘任与奖惩等管理工作;开展学生工作队伍理论研究以及业务培训等。
5.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健康监测与危机干预、心理疏导与咨询服务工作;制定全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相关制度,协同做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建设工作。
6.负责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教育与管理工作,建立和维护学生基本信息数据库,组织实施学生工作信息化、现代化管理。
7.负责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建设和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落实“奖、助、贷、免、勤、补、减”等各项资助政策的执行,组织开展各项资助育人活动。
8.负责学风建设工作。制定学风建设实施方案,完善学生学业指导、考核奖惩等机制,开展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优良学风班集体、评优评先和表彰工作;做好违纪处分和解除处分工作等。
9.负责学生公寓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做好学生住宿安排、宿舍卫生检查督促、设备维修维护以及宿舍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10.负责大学生国防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新生军事技能训练,军事理论课教学及在校学生预征入伍政策宣传等工作。
11.负责开展应急急救教育试点工作。
12.“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工作。
13.负责做好新生入学、毕业生离校等工作。
14.协同做好学生安全稳定和危机事件处置工作。
15.负责接待和处理有关学生工作方面的投诉和信访工作,做好接诉即办工作。
16.完成学院党委和行政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