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源地贷款何时抵费?剩余贷款金额如何发放?
答:每年12月中旬,财务处统一核算学生贷款金额并抵费,剩余金额发放至学生本人建行卡中(学校统一办理的建行卡)。
注:贷款金额只抵当学年的学费、住宿费。
2.办理了生源地贷款,但是现在已经把学费交了,怎么办?
答:12月中旬,财务处统一核算后,如果已经足额缴费,不需要抵费,则财务处会把贷款金额发放至学生本人建行卡中(学校统一办理的建行卡)。
3.贷款金额不够缴费怎么办?
答:生源地贷款只抵当学年学费、住宿费,不足部分需学生差额缴费。如贷款8000元,学费10000元,则需要在学杂费缴费系统中缴纳学费2000元及其他学杂费,剩余8000元学费财务处会统一进行抵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