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同学们在公寓内正常生活和学习以及自身和公私财物的安全,要求人人树立防火防盗治安意识。
做到预防为主、人人皆知:
1、每个学生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50元以上现金以及贵重物品不得在宿舍内存入。
2、室内无人时要关窗、锁门,夜间睡觉要插好门。
3、宿舍门钥匙及住宿卡不得转借他人使用。
4、不准擅自留宿外人,不准乱窜宿舍或留异性过夜。
5、来访客人要主动出示证件,经值班人员许可并进行登记后方可入室。
6、严禁小商小贩进入宿舍区及楼内经商。
7、不准乱接电线,不准使用电炉、电热器及煤油炉、酒精炉等,熄灯后不准点蜡烛。
8、不准在公寓内用任何火源做饭、烧水等。
9、严禁在室内、楼道、卫生间等处焚烧废纸、杂物。
10、不准在楼内存放易燃易爆及剧毒物品。
11、不准随意动用或损坏消防器材。
12、不准在宿舍内吸烟。
13、发现可疑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发现火情应立即采取措施补救,并马上报警。
凡违反上述规定者,视情节批评教育并按有关条例给予处理,造成严重后果者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报警电话:
总值班室:9304(西区) 1362(东区) 3373355(新区)
公寓中心:9306(西区) 1012(东区) 3373388(新区)
保 卫 处:9391 报 警:110 火 警:119
◎学生宿舍内使用计算机管理办法
1、学生宿舍内使用计算机,必须向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在学生宿舍内使用计算机。
2、学生使用计算机应以学习和科研为主,在规定的学习时间,严禁使用计算机玩游戏,看影视碟片及其他与学习、科研无关的活动。
3、严禁使用计算机玩黄色游戏和观看黄色影片,严禁查阅、调用、复制、传播网络中反动、黄色的影像制品、刊物和计算机软件。
4、严禁跨寝室、跨学生宿舍楼进行计算机私自联网。
5、计算机拥有者必须妥善保管自己的计算机,如向他人违纪使用提供便利,计算机所有者和使用者共同承担责任。
6、执行安全用电规范,宿舍楼可能出现电压异常波动,甚至断电,宿舍内计算机应自行配置可靠的电源稳压保护器,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学生自负。
7、计算机搬离学生宿舍楼,必须携学生证或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学生宿舍楼值班室值班员处登记。
8、为保持普通学生宿舍内家具的完整性,不提倡学生携带电脑桌椅进普通宿舍,确有需要的报学生管理服务中心审批。
9、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内蒙古农业大学学生宿舍钥匙管理规定
宿舍楼值班室负责保管楼内各房间钥匙、出入口钥匙、安全通道钥匙及部分设备紧急状态时使用的钥匙。
1、宿舍楼房间钥匙
(1)宿舍楼房间钥匙共两套,一套为备用钥匙,存放于各楼值班室钥匙柜内;另一套为学生日常使用,由学生自己保管。
(2)各楼值班人员对备用钥匙实行统一管理,每月核查钥匙的数量和标签,发现钥匙数量减少或标签模糊不清,应重新配备或贴上新的标签,以便识别。
(3)各楼值班人员应定期查看钥匙是否与该房间门锁配套,发现不配套或打不开现象要及时向学生收取该房间钥匙,以备使用。同时要做好更换房间钥匙记录,向楼长汇报。
(4)学生对房间钥匙只有使用权,未经允许不准私自更换房间门锁,若要更换,必须征得本楼楼长同意,同时及时将钥匙交到值班室。
(5)学生因特殊原因需要取用备用钥匙时,须凭有效证件向楼内值班人员申请领用,值班人员将钥匙交给领用人,并做好记录。
(6)检查房间内卫生的工作人员若需借用钥匙,也须向值班人员申请、登记后方可借用,值班人员要做好记录。
(7)除上述两类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许借用备用钥匙。
(8)中心为楼内房间更换门锁后,要留一把钥匙给值班室保管,以作备用。
(9)学生退宿时,应将钥匙交还值班室;调整宿舍时,应将钥匙交予值班室。(10)维修需要打开房间门时,值班员要亲自打开宿舍门和维修人员一块进入学生宿舍,维修完毕关门落锁。
(11)楼长和值班人员不得私自配制钥匙或转借他人;因保管不当致使钥匙丢失,事后不报告、不及时采取措施造成财物被盗或设备损坏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并根据事件情节轻重,责令其赔偿部分或全部损失。
(12)楼长或值班人员离职时,应将钥匙清点清楚,交给新的楼长或值班员。
2、其他钥匙
(1)楼内出入口钥匙、安全通道钥匙及部分设备紧急状态时使用的钥匙由值班人员妥善保管,未经中心同意,不准私自借给他人使用。
(2)每月检查钥匙的数量和标签,发现钥匙数量减少或标签模糊不清,应重新配备或贴上新的标签,以便识别。
(3)定期查看钥匙是否与锁配套,发现不配套或打不开现象,要及时报告楼长更换以备使用。
◎学生公寓物品出入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了加强对物品出入的管理,确保学生的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对学生的物品出入的管理与控制。
三、管理规定
(一)物品的搬入
1、当学生往公寓内搬运物品时,值班人员应礼貌地询问是何物品。必要时可委婉地提出查验,确认无危险物品后,可予放人。
2、当确认搬人物品属危险品(易燃、易爆、有毒、有放射性物品)时,管理员应拒绝搬入。
3、学生公寓实行计算机使用登记制度。
(二)物品的搬出
1、学生带出大件物品,需要在相应的值班室进行登记。
2、学生本人须凭有效证件,准确、真实地在值班室进行登记。
3、登记的内容包括学生姓名、学院、年级、班级、证件号码、所在房间号、联系方式以及所带出物品的名称、数量、带出时问。
4、需要登记的物品,包括电脑主机、台式或液晶显示器、大的包裹、行李等大件物品。
5、学生只能带出自己所拥有的物品,无有效证明不得替代其他同学带出物品,也不得替代其他同学登记。
6、学生必须配合学生公寓管理人员的工作,服从工作人员的检查并配合进行登记。